首页 |神木概况 |编委领导 |编办设置 政策法规  机构改革 机构编制  事业管理  信息动态| 办事指南
 

您的位置: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模糊搜索:

未经事业单位核准登记而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将给予哪些处罚?

发布日期:[08-07-01 17:35:49] 来源:[]作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事业单位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在线投稿 |

Copyright © 2006-2008 神木县编制机构信息网 版权所有
 Tel:0912-835 E-mail:smxcb999@sina.com 联系地址:神木县和平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