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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7-01 17:33:57] 来源:[]作者:[]
事业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登记,并给予警告;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事业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被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事业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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