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神木概况 |编委领导 |编办设置 政策法规  机构改革 机构编制  事业管理  信息动态| 办事指南
 

您的位置: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模糊搜索:

 

年度报告的工作程序主要有哪些?

发布日期:[08-07-01 17:22:05] 来源:[]作者:[]

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完成,大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间之前,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空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年度报告书》规定的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

(二)填报:事业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3月3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连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报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有关材料后,首先要审查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的是否规范(如是否按规定加盖了有关部门印章等),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不规范、不齐全的,要告知事业单位重新填报或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对填报规范,材料齐全、有效的,则进入实质性审查。

(四)做出结论: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盖标记;对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置。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在线投稿 |

Copyright © 2006-2008 神木县编制机构信息网 版权所有
 Tel:0912-835 E-mail:smxcb999@sina.com 联系地址:神木县和平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