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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6-27 09:56:16] 来源:[]作者:[]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表格,是《条例》有关规定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由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统一规定格式和内容,由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和有关管理机关填写、在登记管理过程中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表格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性:
(一)统一性。表格的格式和指标由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统一规定和解释。
(二)规范性。栏目内容的填写方式由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统一规范。
(三)强制性。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领取、填写并提交有关的登记管理表格。
(四)全面性。《条例》规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各种登记或者备案以及事业单位必须提交的年度报告,均有相应的表格;《条例》规定的所有登记事项均在表格中加以体现。此外,经有关人员填写、确认、整理归档的表格,还反映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过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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