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神木概况 |编委领导 |编办设置 政策法规  机构改革 机构编制  事业管理  信息动态| 办事指南
 

您的位置: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模糊搜索:

机构改革

发布日期:[08-06-25 09:10:34] 来源:[]作者:[]

中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神木县委办公室关于在中鸡镇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神办发〔2007〕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遵循权责一致、统筹兼顾、政事分开、重在转变职能和因地制宜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能,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备人员,健全保障制度,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
  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在全面落实《中共神木县委办公室关于在中鸡镇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规定的同时,着力在理顺镇、村权责关系,建立促进转变职能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考核考评制度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具体办法等方面下功夫,探索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县全面推开乡镇机构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三、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
   (一)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抢险救灾,实施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科教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开展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六)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镇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司法专项编制1名。
  核定领导职数9名,实行交叉任职(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兼镇长1名,副书记兼纪检书记1名,副镇长4名,武装部长1名)。
  五、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镇机关设以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武装、统计、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科协等工作,组织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5名,设办公室主任兼纪检监察1名,组织人事宣传干部1名,工会、共青团文秘干事1名,统计、武装干事1名,妇联、科协干事1名。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救灾、动植物防疫、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编制3名,设办公室主任1名,农、林、水利助理员1名,扶贫、安全生产助理员1名。
  (三)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事务、民族宗教、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教科文卫体、移民、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3名,设办公室主任兼村镇规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助理员1名,科教文卫移民助理员1名,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宗教助理员1名。
  (四)财政所:主要承担镇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及由镇实施的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农民补贴核定,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及村级集体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拔和监督管理,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基金会和国债性资金回收清欠管理,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责。
  财政所核定编制3名,设所长兼专项资金管理员1名,预算会计1名,国有资产管理员1名。
  (五)司法所:主要承担本镇普法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民事调解、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活动。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司法所核定编制2名,其中专项编制1名。设所长1名,信访、综治助理员1名。
  六、镇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
  按照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保证公益性、放开经营性的原则,对镇事业单位进行调整重组,统一设置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市政环卫所、卫生院、畜牧兽医站等七个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由镇政府领导和管理,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发展规划和专项事业费的统筹安排。
  县编制部门核定镇事业编制33名,其机构设置如下: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站长1名、水利员1名、农技员1名、农经员1名、林特员1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农林水等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以及病虫害及疫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和处理;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植树造林;小型水库、堰塘、泵站及农村人畜引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基层防汛、抗旱、排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服务职责。将原经站承担的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职责划入农业综合服务站。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站长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计划生育“三查”、生殖保健、生育技术、生育随访、孕情监测、计划生育宣传咨询、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培训以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社会保障服务站: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站长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农村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资金和民政资金发放,农村合作医疗、村财乡代管、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文化综合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其中设站长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乡村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广播影视、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界的其它工作。
  (五)撤消李家畔小区管理所,设立中鸡镇市政环卫所,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管理人员4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承担本镇内的市政、环卫管理工作。
  (六)卫生院:事业编制8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承担本镇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七)畜牧兽医站: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站长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承担本镇畜禽疾病医治、畜禽疾病预防和疫情测报。
七、改革的方法步骤
  我镇机构改革工作从2007年11月5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整个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宣传动员、报批方案、制定并上报“三定”方案、完成职位说明书、人员定岗分流、健全管理制度、总结验收等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11月5日至11月10日)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在充分认识改革的意义,明确目标任务、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制定我镇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召开镇机构改革培训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报批方案(11月10日至11月15日)
  制订《中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陕办字〔2005〕51号文件)和改革的指导思想精神,明确镇党委、政府的职能,镇机关的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职数及编制等;明确镇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编制、人员结构比例、经费管理形式等、然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制定“三定”方案(11月15日至11月20日)。
  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按照《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位岗位设置意见》的要求制定镇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和镇机关职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明确职能,镇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职数及编制;明确乡镇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编制、人员结构比例、经费管理形式等。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和职位设置须经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其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征求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然后报县编制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完成职位(岗位)说明书(11月20日至11月25日)
  根据县上批复的“三定”方案,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任务及任职资格条件,编制镇机关职位说明书和镇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职务(岗位)说明书要按照编制细化到每个干部、职工。
   (五)人员定岗分流(11月25日至12月5日)
  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岗采用竞争上岗的办法进行,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进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第二阶段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竞争上岗按照《实施方案》、“三定方案”规定的职位(岗位)进行。对上岗人员按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分类造册,公示、定编到人,并履行任命(聘用),在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工作中,本人不参加竞争上岗或竞争上岗落岗的人员,作为机关或事业单位超编待分流对象,或者按下列途径分流。
  1、提前离岗,对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经本人提出,组织同意,可提前离岗。
  2、提前退休。对男年满53周岁以上,女年满48周岁以上,或工龄满25年的,均可以按照审批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工作年限计至法定退休年龄之日,退休费比例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3、自主创业。鼓励乡镇人员走出机关和事业单位,融入市场经济大潮,领办、创办企业。
  4、到村任职。自愿到村竞选村干部并任职的乡镇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正常晋升工资不受影响,工龄连续计算,到达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
   (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2月5日至12月15日)
  要按照转变乡镇职能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要求,制定乡镇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和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具体办法,镇上要根据新的岗位职责任务,按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制定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等管理制度。
  镇机构改革结束后,要及时对改革工作认真总结,上报有关数据和验收材料。县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凌云;副组长:张振军;成员:项正雷、康孝福、贺忠义、解光亮、杜佳发、刘志荣、胡斌刚、解利堂。领导小组的具体分工为:书记负责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镇长负责机构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副书记负责机构改革的宣传动员、纪律检查、日常工作的安排协调,人大主席、副镇长等负责政策解答宣讲和干部的思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振军镇长任主任,康孝福、杜佳发任副主任,成员为王晓虎、康文占、高红梅、郄艾利、穆美丽、杜海雄、白军。具体分工为:王晓虎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上报工作,高红梅负责职位(岗位)说明书的拟定,穆美丽负责“三定”方案及职位说明书的拟定,郄艾利负责会议的组织,康文占负责机构改革的宣传工作,杜海雄负责相关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建档,白军负责人员的联系通知和文件材料的打印。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人员编制不得突破规定。
  (二)严格执行人员定岗分流政策,既要遵循市、县的政策规定,也要保证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徇私情。
  (四)严肃机构改革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乱许愿,乱开口子、乱表态,要以统一的政策尺度对待每一位干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确保我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在线投稿 |

Copyright © 2006-2008 神木县编制机构信息网 版权所有
 Tel:0912-835 E-mail:smxcb999@sina.com 联系地址:神木县和平街18号